2025年09月15日 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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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与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签订友好合作协议

    7月4日,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王国忠一行参加榆林市人大常委会、吕梁市人大常委会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。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平、贺文元、米劲参加。会议上,榆林、吕梁两市及所属市(县、区)人大常委会进行结对签约,缔结友好合作关系。

    按照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和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“优势互补、互惠互利、平等协商、共赢发展”的原则,榆林市、榆阳区、神木市、米脂县、吴堡县、佳县、清涧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与吕梁市、离石区、兴县、中阳县、柳林县、临县、石楼县人大常委会签订友好合作协议书,缔结了友好合作关系。

    根据协议,双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友好关系,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进一步增强两市、区县间的了解、交流与合作,加大相互宣传力度,扩大彼此城市的知名度,互通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及政策,促进两地经济社会共同繁荣发展。

    王国忠指出 

     榆林与吕梁山水祖脉相依、文化根脉相亲、黄河纽带紧紧把两地人民的情感世世代代联系在一起。《黄河保护法》的实施,更加呼唤着两地协同共进,互促共赢。

    王国忠强调 

          今后,希望两市在生态修复、环境保护上协同共进;在共谋破题、促进发展上协同共进;在文化互动、文旅融合上协同共进;在厉行法治、推动落实上协同共进,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见实见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