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榆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
10月17日至18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榆开展企业国有资产法执法检查。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杨长亚,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孟杰、省国资委副主任汪亮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忠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贺湘如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文元,副市长杨扬陪同检查。
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榆林市水务集团王圪堵水库有限责任公司、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、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、陕西煤业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、榆林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地,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情况、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现场会。
检查组强调,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至关重要。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严格实施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。要持续深化改革,优化国有企业资本布局结构,努力盘活存量资产,用好优质资产,用活经营性资产,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改革质量和效能。要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,摸清国有资产底数、管理、使用和配置状况,推动资产的有效利用。要严格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,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国资国企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,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,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增收。同时要加强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、纪检监察监督、审计监督、财会监督等贯通协调,共同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、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保驾护航。